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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美“超声治疗仪”监管拟再升级,“提拉/紧致/塑形”类适应症一律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

2026-07-09 17:03:15 来源: 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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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月6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发布《医疗美容用途超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这是国家监管部门对医美超声产品的管理属性、分类标准、适用范围作出精细化界定的进一步动作。

  国家监管部门发出的强烈信号,意味着超声医美产品“模糊监管、跨界擦边”的行业乱象将彻底终结,我国医美超声赛道迈入合规化、标准化的监管加速时代。

  根据指导原则,凡是依托超声波聚焦、非聚焦原理,用于修复皮肤瘢痕、改善松弛下垂、脸部轮廓提拉、紧致轮廓、紧致肌肤、提拉塑形等的超声美容器械,一律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,接受最严格的临床试验和质量体系审核。

  监管释放的信号已经十分明确,合规是一条所有超声产品都必须跨越的硬线。三类医疗器械作为最高风险等级管理,从临床试验到注册审批,从生产质控到上市监管,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经得起最严苛的审视。唯有经得起临床与市场双重检验的产品,才能在这道门槛前站稳脚跟。

  当监管不再留白,合规即为标尺。从行业健康和长远发展来看,合规不是约束,是行业持续向上生长的土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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